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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呼唤走出角落见阳光【朱寅年教育调查作品】


    C、教学模式太旧、教育科研不够。
    福建省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陈军老师说,目前,许多普通教育的教学方法被移植到特殊教育中,并不是因为许多特殊教育的教师是从普通教育口转行来的,而是许多学校在采用普通教育的方法教育弱智学生。比如特殊教育学校的上课时间同样是45分钟,学生听课要坐好,和健全儿童相比,残疾儿童的注意力更难集中,为什么不把上课时间改为20分钟或30分钟?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肖非教授在听到一些特殊教育学校提出要搞素质教育时说:"我更加觉得我们许多特教工作者的观念还没有转变,难道特殊教育也是为了考试"。"聋而不哑"一直是我国聋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聋儿语言康复教育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然而,这一教育模式越来越受到教育专家的质疑。"双语教育"就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根本上的变革。还有一些残疾儿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孤独症儿童就是其中一类。这些都说明,我们的教师对此探索得不够。

    D、有待普及义务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
    目前,除了特教学校之外,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中小学读书,普通中小学按照这个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培养这些称作"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但按全国有近650万残疾学龄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还不到40万,所以我们在残疾儿童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是任重道远。
    我们的办学模式有待完善。为了使相对集中于农村、贫困地区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入学,加速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我国采取了一种投资少、见效快的教育安置形式,即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班和吸收残疾儿童入普通学校普通班随班就读两种形式。但在实践中,一些学校没有把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纳入学校正常的管理范畴,档案资料建设、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常规的管理和教学质量的评估等都处于一种散漫的状态。已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出现了新的流失。
    有一部分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在聋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读书,聋校的"九年一贯制"系统是在原来八年小学的基础上加一年职业教育而形成的,实际还是小学文化程度。聋校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班是在聋校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建立的,教初等中学的课程和职业技术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课程内容比随班就读的聋生和健听学生学的少多了。
    聋校高中毕业生有能力学,但是按照聋校高中课程设置和起点,不能在三年内学完应学的高中课程,怎么参加全国高考和进大学选择美术以外的专业?而这些聋人要参与社会就业市场竞争,这令聋人、家长和老师深为忧虑。
    因此,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市副市长、苏州大学的朱永新教授在提案中提议:提高特教学校的教育质量,要明确在培养目标和育人标准方面,特教学校九年一贯制与普通中小学同等。特教学校向普通学校看齐,设置同等课程,提供同等的教学内容。只是在教学方法和手段方面,特教学校可以搞出"特教特办"的特色,比如把特教学校学前班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准备,早进行教育。

    E、需加强法律制定与普法执法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的钱志亮教授认为,特教需加强普法执法。他说,从《宪法》到《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而当前特殊儿童教育的现状说明这方面我们做得还很不够。只有加强普法执法,才能迅速提高我国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切实解决当前现实中最紧迫也是最棘手的难题。
    记者在采访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的韦小满老师时,她认为,虽然我国的特教发展非常快,但距离我们的目标还差的很远。我们国家还没有用很大的精力去顾及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措施还很不到位。在国外残疾人教育是依靠法律来进行实施的。如果没有国家法律的强有力的支持,我们的特教事业就很难办。没有法律的保障,特教的困境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在1994年曾经制定了《残疾人教育条例》,但其中的许多内容制定的不细,很难具体操作。在国外,家长并不怕自己的孩子被认定为残疾儿童,因为根据法律他们要得到许多特殊的福利来进行保护。而我们则更多的是把他们推向市场,这对残疾儿童和家长是非常不利的。我们经常看到残疾学生毕业后就失业了,学的东西也等于没有学,社会上拿他们同健全人一样对待,他们是没有竞争优势的。这也是不公平的。因此他们一毕业就还呆在家里,作为老师我们是感到很悲哀的。因此不能只是把他们推向市场,而应该给他们特殊的保护。特殊教育需要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除了以上的几个方面,我们在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教育差距悬殊、特教学校硬件投入与软件建设、传统办学与市场经济之间的残疾人就业困难等方面还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因此,特教的发展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特殊教育发展许多方面基本上摸索到了适合他们国情的特殊教育发展对策,如"正常化"、"回归主流"、"一体化"、"全纳教育"等特殊教育形式和观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启发,借鉴学习他们的经验,取其体现了特殊教育共性规律的东西在中国的实践中验证、运用、发展、创造,使我们进步得更快、少走弯路,而不是去立即模仿与照搬。因为我国的国情与发达国家的国情差异太大了,比如彼此间的社会制度、经济体制、文化传统、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社会认识等差异均很大。因此,我们要加强研究,切实找到解决中国特殊教育的办法。


    附:
    中国聋哑人教育遭遇手语瓶颈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市副市长、苏州大学的朱永新教授通过“教育在线”网站征集并上交了12份提案,其中关于聋人教育的提案就有4份,而在这4份提案中,关于"手语"方面的就有两份。可见广大聋哑人朋友对改进“手语”教育的热切关注。
    据在美国加劳德特大学读书的聋人博士杨军辉女士说,目前国内手语研究及服务极度落后,各地手语千差万别,各行其是,自由发展,甚至有些地方当地聋人打手语互相间看不懂对方说什么。中国大概有2000万聋人,他们之间进行交流也很困难,因为全国缺乏统一的手语教材,出现了很多手语“方言”。所以应该确立手语作为一门语言的地位,将手语作为国家无障碍工程的又一重要内容势在必行。
    苏州聋人学校的方红老师告诉记者,特教学校的教师手语不过关者比比皆是。经常会见到学生打手语,老师直眨眼,一知半解,连看带猜。目前,在各聋校中,能打手语的老师几乎占90%以上,而能真正走出校门胜任聋人手语翻译的又有几个?满课堂充溢着一板一眼的手势汉语,可聋人到底看懂了多少呢?
    加强“手语”研究,在特殊教育中的紧迫性越来越明显。
    首先,在特殊教育方面:手语词汇量贫乏,缺乏生动形象的表情语言,没有形成科学的语法体系和严密的逻辑结构,均由于国内没有确立手语作为一门语言的地位,没有建立国家级正规的手语研究机构,没有将手语视为等同于其他语种如藏语、蒙古语等的专业地位作为大专院校的选修课程,没有手语等级考核制。因此建议提请立法确立手语作为一门语言的地位。另外,建立国家手语研究机构。
    其次,在聋儿早期教育方面:聋童手语早期教育一片空白,大多数聋儿听力损失严重,分辨语音能力很差。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2001年公布的数据显示近80%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微效、无效。这部分聋童不适合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他们接受早期教育的媒介应该是手语。因此建议推行聋儿早期普查,建立聋儿早期手语教育机构,研究开发适合聋儿进行早期教育的自然手语,制定手语早期教育的教学大纲。
    第三,在社会服务方面:目前国内聋人手语翻译服务方面一片空白,造成如下几个后果:一是影响聋人就业,由于没有手语翻译服务,很多用人单位只能忍痛割爱;二是继续教育困难,无法共享社会有关方面开展的再教育、再培训的机会,导致整体素质越来越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聋人自身素质难以提高,在社会上生存举步维艰;三是就医难,有的聋人因为上医院看病讲不清自己的病情而耽误看病;四是降低了聋人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水准,给聋人自我教育、更新知识带来了很大的障碍;五是妨碍聋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的基本权利。因此建议尽快建立手语翻译服务机构,组建一支手语翻译服务志愿者队伍,为聋人提供随时随地的服务。
    聋界人士与特教界人士通过互联网走在一起,面对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差距越来越大的状况和聋人社会服务一片空白的现状,他们强烈呼吁确立手语的语言地位,建立完善的手语研究和手语服务体系。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印室的聋人朋友姜昀女士认为,聋人手语的研究、规范、服务、推广等工作应该由聋人做主,而不是健听人说了算。因为这是聋人的语言,否则就好比让外国人研究中国汉语一样。而我们做聋人手语研究工作的却都是健听人。“中国手语”多年推广不起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聋人唱主角,难以形成聋人的风格、特性、文化,除了实行行政手段要求聋校老师必须以“中国手语”教学外,满世界找不到一个聋人精通官方制定的“中国手语”。最近,有关部门意识到聋人手语应该由聋人执教,正千方百计寻找精通“中国手语”的聋人手语专家。通过网上发消息,与各地聋协主席联系,却只找到两名在聋校任教的聋人会用"中国手语"。标准的"中国手语"却不为聋人认同,这里面的问题不是很明显吗!这就好比外国人研究中国汉语言,将中国汉语言研究得面目皆非,那我们中国人能使用得了吗?
    如果“手语”研究得到突破,将会使我们的广大视、听残疾人在受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质量上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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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朱寅年  2005-07-08  博客中国        责编: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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