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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贫困残疾人可申请康复救助金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市拟安排60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帮助残疾人解决治疗、康复问题。  

  据了解,该次残疾人康复救助的内容主要有9项: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配助视器、精神病康复治疗、聋儿配置助听器及进行语言训练、麻风畸残配置防护用品和辅助器具、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和矫形器、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障碍儿童康复训练。  

  该次残疾人康复救助计划的对象主要是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以市直单位贫困残疾人家庭为主,包括低收入家庭(低保)、因重大疾病和突发事件造成特殊贫困的家庭、贫困家庭残疾儿童。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提醒有关申请者:申请人首先要到当地残联填写江门市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申请表,属市直对象的经所在单位及所属居(村)委会加具意见,报市残联审批。属各市(区)贫困残疾人对象的,还需经当地残联审核。申请时需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有关详情,可致电3502796或3502790到市残联进行咨询。
  记者 梁长其 实习生 宋卫极  2005-07-20  江门日报  责编: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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