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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了孤儿家庭寄养基地

    “只要人人都拥有一片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伴着乐曲声,一个个庄稼人,将带着残疾的孤儿,紧紧地抱在自己温暖的怀里。 

    昨日10时左右,首次沈阳市民政局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会议,在沈阳市辽中县冷子堡召开。与会领导为沈阳市福利院首个寄养基地———沈阳市辽中县冷子堡家庭寄养基地揭幕。 

    家庭寄养是为孤儿、弃婴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而采取的一种养育方式。目前,沈阳市有33名孤残儿童送到家庭寄养,最大的12岁,最小的1岁。 

    实施寄养的过程与程序,有着严格的要求,被寄养的孤儿应未满18岁,查找不到亲生父母。 

    受儿童福利院委托的寄养家庭除要具备抚养、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等条件,还要符合驻地户口、中等以上收入水平、无传染病、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年龄在30岁~50岁之间等要求。 

    寄养家庭在寄养孤儿之时,要保障被寄养儿童人身安全,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并为其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等方面的服务。  
 

  佚名  2005-07-08  华商晨报  责编: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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