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籍儿童9月起享受此项“大礼”,还将获得生活补助
■这一做法不仅领先全省,而且在全国也属少见
学费、杂费、书本费、住宿费全都免了,不仅如此,每年还可以获得1000元到1500元的生活补助。今天是全国助残日,昨日,我市提前为残疾孩子送上“大礼”。
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十方说,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上学。
据说,像我市这么完备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在福建省是处于领先,而在全国也是少见的。
在此之前,除了和其他接受义务教育的健康孩子一样不用交学费,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还享受不用交杂费和书本费的待遇,他们可以领到400元到800元的生活补助。但是,他们还要交住宿费。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李燕娜说,以厦门特教学校为例,孩子全寄宿,每人每天要交9.5元住宿费,一学期下来,大约需要七八百元。
她说,残疾孩子的家庭大都生活拮据,这笔住宿费对他们来说,压力不小。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经过协商,出台《关于调整在校残疾儿童少年补助标准的通知》,不仅免去了住宿费,还提高了生活补助,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首次获得生活补助和交通费补助。
补助标准的调整,从今年9月开始,对象必须是具有我市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
关键词1 免费上学
内容:在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学生实行免费上学(免杂费、书本费、住宿费)。跨片(区)就读的学生一律免交借读费。随班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
经费来源:经费按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区两级残联负责。
关键词2 设立专项经费
内容:各区残联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给特殊教育学校,用于发展残疾学生职业技术培训。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从募捐的资金中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帮助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和复学。
关键词3 提高教师教学补贴标准
内容:适当提高在普通中小学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任务的教师的教学补贴标准,具体对象和标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关键词4 盲生交通费提高 最高奖励4000元
内容:区残联对本市到外地盲校就读的盲生,每人每年的交通费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300元。市区两级残联对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班)就读及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年补助交通费150元。对我市考入公办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
关键词5 生活补助提高
内容:具有我市户籍的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习所需各种费用,除“福建省光明教育基金”对盲童一次性补助1000元、市残联每年对盲童补助500元外,市区两级政府每年给予每位残疾儿童少年补助的标准调整为:在盲校就读的盲生,每人每年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在聋哑学校就读的聋哑学生每人每年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1000元;在我市特教学校、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人每年1000元;在我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确认)首次获得生活补助,每人每年200元。
经费来源:在我市的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以及在我市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补助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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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佘峥 2005-05-16 厦门日报 责编: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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