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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儿聋残父母索赔136万

  近日,镇江一病人家属以孩子因医院使用庆大霉素等药物不当致聋为由,将当地素有医疗“第一块牌子”之称的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告上了法庭,并向对方索赔136万元巨额赔偿。该案成为镇江当地轰动一时的大新闻。与此同时,在案件进一步审理未果时,当事人黄某于6月30日来到本报,向记者反映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随后,记者对此事展开了全面调查。 


  孩子突然聋了?!

  其其1999年3月出生。其家人至今难忘他11个月大就开始讲话时的情形,更难忘他“见人就喊”时的可爱。

  据介绍,其其从四个月大开始,三年间曾先后四次均因腹泻或发热,被父母带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就诊。一段时间后,其其莫名其妙地聋了。

  2000年11月的一天,和孩子玩捉迷藏的黄先生突然觉得和其其沟通起来很费劲,声音轻一点,孩子一点反应都没有。想起一段时间来其其的表现,黄先生有些疑心,于是就带着其其来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一切“正常”。照常理讲,黄先生应该吃了颗“定心丸”,但是,他隐隐约约地仍有点担心,他也说不出什么原因。于是,黄先生又带着其其多次在该院诊治,医生均诊断为“正常”。

  2001年9月,其其上幼儿园小小班了,和同班的小朋友比起来,其其语言含糊不清,别人很难听得懂。更糟糕的是,包括老师的话他也时常无动于衷,不听老师的指挥。

  2003年6月,黄先生再次带其其来到这家医院检查。常规检查后,结果依然是“正常”。看着孩子并不像医院诊断的“正常”那样正常,为防止万一,9月,黄先生只好带着其其来到南京市儿童医院求诊。结果如晴天霹雳,竟然是———双耳严重耳聋!

  “其其聋了?!”全家人都无法相信这是事实,于是先后又去了上海市耳鼻喉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谁知,这两家医院的诊断均为严重的双耳蜗感音性耳聋。

  这竟然是事实!其其一家陷入空前的恐慌。

  医院曾四次使用“耳聋性药物”

  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原本健康的孩子双耳失聪呢?黄先生一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黄先生不断向医学界人士咨询,同时又查阅了大量的涉聋病例。苍天不负有心人,一本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的书———《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引起了黄先生的注意。书中一段文字让黄先生吃惊不已,“听力残疾是我国主要的残疾之一,而造成听力语言残疾的主要原因是不正确地使用各种耳毒性药物。”而耳毒性药物包括“庆大霉素”、“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临床上常见的药物。更令黄先生惊愕的是,对于上述药物书中在“使用规范”里明确规定,“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禁用”。据黄先生介绍,他清晰地记得其其曾被医院多次使用过此类药物。

  随后,黄先生调出其其出生以来所有医院就诊资料,惊讶地发现了这样一些记录:

  1999年7月27日(其其出生四个月),水样腹泻,康复医院注射丁胺卡那霉素两天;

  2000年5月28日(其其一岁二个月),水样腹泻,康复医院口服四万单位庆大霉素四支,共四天;

  2000年10月8日(其其一岁七个月),发热,康复医院输液丁胺卡那霉素一天;

  2001年2月6日(其其不足三岁),水样腹泻,康复医院口服四万单位庆大霉素四支,共四天。

  医院的这些用药不正是卫生部门所禁止使用的吗?!据此,黄家人认为,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四次错误地使用了耳毒性药物,累计11天,这使得其其的听力不断受损,并且在这期间,黄家曾多次到该院检查又被误诊,最终才导致了其其的耳聋!

  震惊之余,黄家愤然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医院赔偿其其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用具费、特殊教育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计136万元。2005年3月31日,这起索赔百万元的医患官司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

  医院是否收到“禁令”?

  据黄先生介绍,江苏省卫生厅早在2000年5月就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随函下发给了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单位,并明确要求“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遵照使用”。那么,医院为什么放着《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不“遵照使用”呢?作为当地“第一块牌子”的医疗单位,对患儿的多次诊断均出现“偏差”,又该怎么解释呢?为此,记者走访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该院医政科金科长对问题的回答令记者瞠目结舌:到目前为止,医院还没有接到过任何有关《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方面的材料。对于其其的失聪,金科长表示,医院并不否认对其其的用药事实。但致聋的原因有很多,其其的失聪是否与医院用药有关,需要权威部门的鉴定。至于院方对患儿多次检查不能给予正确结果的原因,金科长的解释是,“测听的人”在测听患儿“听力程度”时,所测范围其听力是正常的,就没有进一步向其他范围继续测听了。最后,金科长诚恳地对记者说,医院对孩子的遭遇也很同情。依据鉴定,法庭会对该案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属于医院责任,医院肯定会承担。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接到过任何有关《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文件吗?随后,记者来到镇江市卫生局进行了解,该局医政处邵处长非常认真地对记者说,

  《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虽然是随函转发的,但是,是针对医疗系统内部转发。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三级医院,这方面的材料是由省卫生厅直接转发的。邵处长认为,医院不知道《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的可能性不大。最后,邵处长进一步强调,关于耳毒性药物使用毒副作用的有关规定,早在《规范》出台前就有这方面的限制。

  记者昨天就此采访了相关的医学专家。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李洪福副院长告诉记者,关于庆大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这两种可能会导致耳毒性药物,对于儿童一般是建议尽量不用的。南京市儿童医院皮肤科的杨苏主任也告诉记者,他们医院也没有接到什么文件说要禁止使用庆大霉素类的耳毒性的药物,但是他们医院从来不进这样的药。

  据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黄某一再对记者表示,日前,他已经申请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相信很快就有结果。最后黄某表示,不管怎样他都要为孩子讨个说法。小其其到底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本报将继续关注。

  案例

  1995年6月,扬州市邗江区运西儿童朱逊因咳嗽到该乡卫生院就诊,医生给其注射了过量的庆大霉素,结果造成药物性耳聋。

  医疗事故鉴定一波三折,长期投诉屡屡碰壁,省级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几乎泯灭了小朱逊全家的希望。在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其父朱鼎龙走上了漫长的司法维权路。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转载此事,引起全国的强烈关注。

  其间,受害人父亲朱鼎龙曾跪倒在原卫生部部长张文康面前,痛呈材料;民法泰斗梁慧星教授两次亲笔复函指点关注;给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的信亦转至基层法院。

  经过八年苦苦抗争,最终扬州中院判赔36.7万元。

  2003年央视“3·15”晚会对这件事进行了重点报道,小朱逊药物致聋的维权历程及其父朱鼎龙的“爱心日记”,撼动了亿万观众,国人为之动容,倾情捐助;晚会专题电视音乐《我想听到》流淌在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同年10月,小朱逊作为观众代表,再次走进央视亲手开启了央视经济频道。2003年,小朱逊又两次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顾秀莲副委员长亲自接见和看望。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08日 第二十二版) 
  佚名  2005-07-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责编: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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