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及建议:
1. 香港学校制度现阶段并不适宜仿效如北欧等国家或地区,推行全纳教育,即不宜将所有SEN学童安排进入普通学校就读。 2. SEN学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应以有关学童个别教育及发展需要为依归,较适宜由专家小组向有关家长作出推荐。 3. 教育当局就现时将SEN学童分类,即只容许身体弱能、听觉受损、视觉受损、轻度弱智、自闭症五大类学童自由地依从家长意愿,按一般派位机制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作为最高原则,须进行检讨。 4. 教育部门须评估教育署融合教育计划学校收纳SEN学童的成效。并进行研究比较在特殊学校,融合教育计划学校及普通学校,SEN学童的学习与发展状况,以及不同资助摸式的成效。 5. 教育部门须整体检讨现时SEN学童接受教育的资源分配,包括SEN学童在特殊学校、融合教育计划学校、及普通学校,所获取的资源,以及学校与家长在资源运用方面的选择权。 6. 现时教育署对SEN学童的外在支持效果不佳,当局应将资源重新调配作更有效运用,包括巡回辅导服务及特殊学校为支持融合教学提供的辅导教学服务。 7. 应提供更多选择给SEN学童及其家长以选择适合学童个别发展的支持。 8. 为解决融合教育计划学校面对教育署资源提供极度不足的现况,教育署应考虑采取「多元选择而有效支持」的资助方式,包括直接依单位成本拨款给收纳SEN学童的学校,然后由学校、专家和个别家长协商,根据个别SEN学童需要,订出个别教育计划,包括可「购买」适合的服务,作最有效的支持。例如:为弱听学童提供个别课余学业及发展辅导。 9. 教育部门应成立地区融合教育支持网络,将同区的普通学校,合适的特殊学校及特殊教育中心整合,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支持网络。 10. 教育部门应成立一个支持学习的基金,供SEN学童和他们的家长申请,以提供适切和极需要的服务和支持。
教育评议会 6-2002
http://www.edconvergence.org.hk/critics/IntegratnEducation.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