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目的
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使随班就读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多方面的有效保障,使广大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顺利进入普通中小学,并能留得住,学得好。
二、实验目标
(一)总体目标 省级实验县(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和保留率比实验前有明显提高;实验县(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随班就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目标 1、2005年秋,各试点县(区)至少选择5个不同乡镇(含城关镇)中心校作为项目试点校,在项目试点校的带动下,利用1年的时间(2006年底),扩大到全县(区)所有中心校实施,初步形成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并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2、形成关于随班就读管理、教育教学研究、指导与培训、质量评价、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形成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和教研指导两个网络。 3、实验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教育观念有较大转变,政府行为得到较好落实;社会、家庭理解、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4、初步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随班就读管理队伍、教科研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 5、实验县(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较实验前有较大幅度提高,达到85%以上。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较实验前有显著提高。 6、实验县(区)所在地的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三、实验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外部支持机制 1、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和教育活动,营造关爱随班就读儿童少年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方面达成共识,从各个方面对随班就读工作予以支持。 2、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实验县(区)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领导下,教育部门与残联、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协调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的随班就读工作做出明确的部署和要求。
(二)建立随班就读管理机制 1、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在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检测、鉴定、数字摸底、入学动员、扶残助学、就学安置、教育教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随班就读工作顺利开展。 2、要构建县(区)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相连接的管理网络。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定领导分管随班就读工作,有关科室要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随班就读工作,乡镇中心校要确定1名副校长具体管理全乡镇随班就读工作,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要确定1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直接负责本校随班就读工作。 3、基层学校要配齐、配好负责随班就读的工作人员。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学校,由1名校长或教导主任直接负责。校长要经常关心、过问本校随班就读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关规章制度要建立起来,有关场地和设施设备要安排好。 4、实验县(区)要明确要求各普通中小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校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各级示范校(园)要带头积极开展随班就读实验研究,积累经验。 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规划,根据残疾学生数量和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部分条件较好的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充分发挥乡镇中心校的作用,使残疾学生尽可能相对集中或分类别地集中在乡镇中心校或指定的几所学校随班就读。 6、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学籍管理。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要对辖区内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行登记造册,摸清服务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情况。残疾儿童少年的检测和鉴定工作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开展随班就读的学校分别为经鉴定确认的残疾儿童少年建立学籍档案。 7、强化随班就读师资管理。各实验校要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且具有爱心的教师担任随班就读指导教师。要减少随班就读教师的周课时数,保证教师进行个别教育的时间;要落实随班就读教师的相关待遇。 8、构建县、乡(镇)、校三级质量监控体系。要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检查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评等定级挂钩。对实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或教师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业考核实行单独统计,单独管理。 9、健全特殊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各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要完善特殊儿童学籍信息档案、教育教学与个别辅导的过程性档案、反映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形成性资料、组织实验过程的过程性资料,实行单独立档、专人负责。各县、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三)建立随班就读教学、教研指导机制 1、县(区)教研室要指定专人负责随班就读工作,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教教研员,构建由教研室牵头,特教学校校长或教导主任、县随班就读中心教研组成员、乡(镇)中心校校长或副校长、各中小学校长或教导主任参加的覆盖县、乡(镇)、校的教研、指导、咨询、培训网络;要保证随班就读的教研和指导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能落实。县(区)教研室要发挥龙头作用,对本地区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培训、咨询辅导。 2、充分发挥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作用。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配合教研室承担起对全县(区)各随班就读点的巡回指导、检查、培训、咨询等任务,成为随班就读工作的“四个中心”,即教学研究和指导中心、教学资源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康复服务中心。要成立随班就读业务指导小组,制定全县随班就读师资培训计划,举办培训活动,开展教学指导。对未受过特殊教育业务培训的教师,上岗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各乡镇中心校要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各有关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搞好相关的教师培训。 3、教师要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教育教学模式,认真制定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采取集体教学、小组教学和个别辅导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和心理辅导。 4、要加强随班就读的课题研究,不断拓展研究的范围和深度,逐步研究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各种模式;要在随班就读的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要广泛发动特教工作者包括随班就读教师参加特教科研,以科研为先导,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 5、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的沟通,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提高特教学校教师的业务水平,以胜任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的指导咨询工作。 6、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学校要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要配置一些教具、学具、图书资料以及康复设施。资源教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资源教师,负责管理资源教室,协调各学科任课教师制定随班读就生学个别教育计划,对任课教师的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考核,对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的理论与教育教学方法提供支持。同时,资源教室要对周边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发挥辐射作用。
(四)建立随班就读经费保障机制 1、建立制度化的投入机制,争取财政经常性的投入。 2、建立项目性投入机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学校危房改造工程、“两免一补”项目、贫困生助学项目、对口支援项目、信息化项目等都要对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倾斜,要确保开展随班就读学校的贫困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到“两免一补”、贫困残疾儿童助学资金以及各种救助政策。 3、积极开展捐资助残、“手拉手”等活动,争取社会基金资助。
四、实验经费及资源教室建设
为帮助各实验县(区)搞好资源教室的建设工作,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省级实验县(区)一定的特殊教育补助专款,各实验县(区)必须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实验经费主要用于资源教室建设。各实验县(区)要在对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至少选择5个适龄残疾儿童人数较多的乡镇中心校建设资源教室,并按照我厅关于资源教室建设的有关要求配置必备的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康复设施。我厅将就资源教室的建设问题另行提出要求。 各实验县(区)必须认真搞好资源教室的建设,确保这笔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发挥效益。同时,要充分发挥这5个学校资源教室所在乡镇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带动全县(区)其他乡镇的实验工作顺利开展。
五、几项具体工作
(一)有关市、实验县(区)教育局要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开展实验工作。实验县(区)教育局的局长或分管局长负责实验工作。实验县(区)所在的市教育局要重视实验工作,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扩大试点并在全区逐步推广的方案。 (二)各实验县(区)在接到实验任务后,要立即着手制定实验方案。实验方案务必于7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教处。 (三)实验从2005年9月起开始实施,时间暂定一年;各地可根据实际,时间作适当调整。 (四)实验结束后,各实验县(区)要形成实验报告和经验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实验县(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在适当时候召开总结会。 (五)省教育厅将随时对各地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